各学院:
根据教学进度安排,现在开展2014-2015-2学籍处理工作。请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对照学生成绩,认真进行学分统计,统计方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1、学分制学生(9月10-15日)
青果管理平台——学生成绩——有效成绩——统计考试未通过情况[有效]——去掉年级选项、选学年学期、学院、限计划内课程/环节、获得学分<10学分——检索
2、学年制学生
(1)统计补考前不合格学分(9月10-15日)
青果管理平台——学生成绩——有效成绩——统计考试未通过情况[有效]——选年级、学年学期、学院、专业、限计划内课程/环节、列选课程/环节类别(在“课程类别一+课程类别二”里面除了“选修/公共课”和“选修/通识课程”不选外其它的全选)、未通过课程/环节学分≥20学分——检索
3、注意事项
(1)统计结果务必与学生本人核对。
(2)各学院学分制学籍处理结果于9月22日前报教务科,若个别学生的缓考成绩影响到学籍处理结果的,补考结束后联系教务科作个别调整。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