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是学院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其考核结果将纳入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评价结论中。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安排和《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河科大教〔2014〕53号),拟于近期启动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见《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
专家分组实地考察实验室,查阅有关材料和数据,按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打分。没有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实验教学指标”不再考核。
11月3日开始,详见附件一:《2015年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及实验室在11月2日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前整理好有关表格及材料。
⑵材料:每门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本、实验课表、仪器设备帐和低值耐用品帐(纸质帐或电子帐均可)、大型仪器设备记录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领用制度和领用记录、实验人员岗位日志。
2.专家组到实验室后,由学院主管领导简要介绍自评情况,之后查阅有关材料和数据。(有多个实验室的学院可在第一个实验室集中汇报学院各实验室自评情况后,再分别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