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的通知》要求,经过项目组申请、学院审核,本年度共有60个教改项目申请鉴定,30个项目申请结题验收。学校拟在11月3日组织鉴定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教务处工作人员前期对申请结题鉴定的材料按相关要求进行初审。
2、专家组通过翻阅申报材料对申请鉴定的一般教改项目给出鉴定意见。请各项目负责人于评审当天保证电话畅通,对于专家组评审中需要质疑的项目,将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需于评审结束前到达会评现场进行答疑。
3、申请鉴定或结题的校级重点和重大教改项目组需进行现场ppt汇报并答疑(汇报4分钟,专家质疑1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汇报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项目组成员代为汇报。申请鉴定的项目无故不在规定的时间点进行汇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鉴定,该项目将按结题验收程序进行。
4、专家组对申请结题验收的一般教改项目进行审阅,并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5、对于专家组认为不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将进行审计结题。
二、注意事项
1、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2日17:00前将PPT发送至:jyk@haust.edu.cn。
2、参加会评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20分钟(见附件中所示汇报时间点)到达会评现场。
地点:开元校区致远楼409室。
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