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落实承担的教学任务,如发现有遗漏、重复请及时提出,于第11周周二(11月17日)前完成。理论课程以系统为准,纸质备案,系统上报与纸质上报任课教师同步进行。本次全校公选课的上报形式不变,只需上报纸质任务书。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由承担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系统内自行合班并安排任课教师,设置任务时请对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独立设课实验开课计划,以免课程遗漏,具体操作步骤及独立实验课开课计划详见附件。
一、总体安排
下学期教学周数共计18周;非毕业班各专业学生期末考试周为第19周。
二、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安排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上课,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须达100%。
2.基于学分制能横、纵向选课的特殊要求,学生选课一旦结束,原则上将不再调整任课教师。
3.落实任课教师时不能填写待定和未入库教师。
4.落实任务时请尽可能不要跨校区安排教师上课。
5.已合过教学头的课程,如需增加或减少合头数,需由开课学院填写《课程及教师特殊要求说明表》,提交书面申请。
6.已经认定为A类课件的课程,请在系统上“教学场地要求”的“教室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多媒体教室”。 A类课件以外的课程(包括新申请的课件),此处不需做任何更改,如果是A类课件,但系统里没有选择“多媒体教室”,按照“一般教室”排课。
7.课程如有先修后修顺序请在《课程及教师特殊要求说明表》中注明。
8.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按照理论学时排课,如有特殊要求,需由开课学院填写《课程及教师特殊要求说明表》,提交书面申请。
9.担任“全校公选课”的教师,请注明所教课程最多能开出的教学班数,同一老师所开的公选课教学班总数不能超过5个。如果课程有人数及专业限制,请在公选课任务书备注栏里注明。
10.系统上报理论任课教师的具体操作步骤:
用学院教学秘书的身份登录设置学年学期教学安排设置理论教学任务(下拉菜单)查看学期教学任务鼠标单击右键分承担单位鼠标左键双击相应学院找到相应的课程双击相应教学班(弹出“修改学期教学任务”)在“任课教师”栏里输入老师姓名(可模糊查询)在下拉菜单中选中该老师的工号及姓名,点击“保存” 点击“返回”即可。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要求填写本学期教学任务书!
教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