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15年12月19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监考工作,各学院请按照学院监考教师人数分配表(附表1)推荐监考教师,并填写监考教师推荐表、学院值班人员安排表和二级考点流动监考推荐表(附表2),并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盖章报送至教务科,电子版发至:jwckw@haust.edu.cn。
注意事项:
1. 所推荐的监考教师应有一定的责任心和CET四、六级监考经验;在以往考试中出现过较大失误的监考教师或工作人员慎重推荐;监考四、六级教师的名单可以有重复。
2. 职工号为工作证上号码。
3. 二级考点所推荐的流动监考人员中应有一人是本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4. 各学院上报一名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在考试当天值班。
5. 学院报送前请认真审核名单,严格按《监考人数分配表》要求的人数和校区报送,避免出现名字错误、多报、少报或重复报送的情况。
6. 本次考生人数多,安排监考的压力较大,希望学院能克服困难,严格按照监考人数分配表中的要求报送。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