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实验课程教学管理,加强对实验教学过程的监控,确保实验教学质量,请做好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运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实验课表是教学督导和工作量计算的依据,缺少实验课表或不能按照课表上课将影响教学督导和工作量的计算,请按时设置实验教学任务,认真安排实验。
2. 实验课表编排要求学院首先安排实验中心(实验室)负责实验项目库的建立,实验任务的设置,然后由任课教师负责实验课表的编排。任课教师可登陆教育在线,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青果系统网页版)安排实验、提交实验课表。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3. 实验课表采用学期课表与周课表形式编排。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实验课程均应在学期初排出学期课表。对于分组较多的实验项目,如果排出所有分组有困难,只需排出首组实验,剩余组的实验采用周课表,可在开课前一周排出。
4. 实验教学任务设置在学期开始后的第三周周五前完成;学期实验课表在学期开始后的第四周内提交。
5. 实验课表的提交应及时,时间、地点应准确。实验课表如需变动,应提前三天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否则需填写调(代)课审批表(实验课用),经学院教学(实验)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