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2016年度实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填报,并认真组织落实。
一、填报范围
凡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在2015-2016-2学期与2016-2017-1学期内的实习教学均属本次填报范围(附表1)。
二、实习名称和内容
实习名称指培养方案中明确的实习名称,实习主要内容应根据各专业的实习教学大纲填写。
三、实习组织形式
明确填写是集中或分散。集中实习指学院联系实习单位,由带队教师全程指导、学生集体实习,考核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完成。分散实习指学生分散于各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进行过程指导、批改实习报告,并结合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四、日程安排
各学院负责对表格填写,逐一审核,统一编页码,签字盖章后于本周(第二周)周五(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几点说明
1. 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起止时间(年、月、日)一定要填写清楚,以便作为实习经费预算的依据。
2. 市内是指洛阳市主城区范围。
3. 指导教师一时难以确定的,需要注明多少人数,到时再补报姓名。
4. 组织形式既有分散又有集中的,需要注明集中、分散各占多长时间。
5. 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留学院,另外电子邮件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sjk@ haust.edu.cn
附表1:河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实习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