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已经完成(附件1,附件2),请各学院进行核对,核对时请注意:
1.学院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案,对所分专业方向、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学分、学时等进行核对。已申请教学计划变更的课程,根据已获批的《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中的变更内容进行核对。核对过程中如发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院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2.学院对教学计划核对完成后自行打印,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6年3月24日(周四)反馈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