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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考试总体安排的通知

2016年05月04日 10:50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考试地点以教学管理系统内查询为准;提交为不安排的考试课程在系统内不显示。

2. 开课学院提供试卷及考场学生名单,监考学院提供监考证、考场记录单、考场门贴。

3. 开课学院在考前一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事宜。考生数小于等于60人的,设1名主监考和1名副监考;考生数大于60人的,设1名主监考,2名副监考。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派出,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同一考场内有不同学院考生的,由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派出监考教师。

4. 同一考场内有不同教学班(课头)的,应根据教学班分别填写考场记录单。

5.《非闭卷考试考试课程申报表》报学院批准后,由学院于考试前统一交至教务科备案。

联系电话:64231778 李老师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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