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安排校对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校对,本次考试安排见教育管理系统。
2、第19周(考试周)有实践性环节的专业应在19周前由学院与教务科协商安排考试事宜。
3、请各学院将校对结果于15周周二(6月7日)前报送至教务科。
联系电话:李老师 64231778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1日
附件列表: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查询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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