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学会,行业高教学会,中国高教学会分支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推动高校更加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培养一大批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为高校、企业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拟于2016年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紧密配合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鼓励教师运用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创新性解决教学中的重点、疑难问题,促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2.发掘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学仪器设备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推动全国高校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广泛开展。
3.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的整合典型案例,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4.搭建高校教师与企业间平台,促进高校及教师参加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及相关企业组成。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和组织工作,组织并抽调高校专家和企业专家负责此次活动的评审工作。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主设计、开发、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
本次评选分为电类、机类、其他和实验教学软件四大类。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作品,设置一等奖(12个)、二等奖(40个)、决赛入围奖(按参评作品总数的40%计)。作品获奖者,可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发的奖金和获奖证书。
参评高校采用积分制排序,积分排名前15名的参评高校获得团体奖。积分按获奖作品等级计,分别为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决赛入围奖1分。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各高校应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参加申报(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每所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6件。
《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010-82090500-63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尚 亮、赵 锋 010-5989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