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405号)(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新专业申报的基本原则是:以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以社会对人才需求为根本,以专业结构调整为目的,以申报新兴交叉学科专业为重点。
1.新专业申报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2)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增设专业。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需要,若有意愿申报新专业,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报专业名称和申报理由(1000字左右)。学校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初选,确定同意申报的专业。
对于学校初选同意申报的新专业,学院要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有关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质材料五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3);
(3)确认申报和正式报送材料,按文件要求进行确认申报和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或备案。
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并积极准备有关材料。
预申报和学校初选时间安排:欲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务必于7月16日下午(15:00-18:00)把申报新专业申请的书面材料、论证报告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研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12)。7月17日-18日学校研究确定申报专业。
材料上报时间安排:7月28日完成学校审议和公示,7月3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9月8日正式上报申报材料。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