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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12日 21:11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405号)(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新专业申报的基本原则是:以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以社会对人才需求为根本,以专业结构调整为目的,以申报新兴交叉学科专业为重点。

二、基本要求

1.新专业申报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2)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增设专业。

2.新增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三、申报程序

本次专业申报工作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申报和学校初评阶段

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需要,若有意愿申报新专业,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报专业名称和申报理由(1000字左右)。学校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初选,确定同意申报的专业。

第二阶段:材料准备和上报阶段

对于学校初选同意申报的新专业,学院要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有关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1. 材料准备

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质材料五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3);

(2)关于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申请报告;

(3)新增专业培养方案。

2.材料上报

(1)网络申报,按文件要求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提交有关材料;

(2)网络公示,按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3)确认申报和正式报送材料,按文件要求进行确认申报和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或备案。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并积极准备有关材料。

预申报和学校初选时间安排:欲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务必于7月16日下午(15:00-18:00)把申报新专业申请的书面材料、论证报告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研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12)。7月17日-18日学校研究确定申报专业。

材料上报时间安排:7月28日完成学校审议和公示,7月3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9月8日正式上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64231478

教务处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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