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如果出现学业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卓越计划’学生资格”;第二十二条,“确因特殊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要求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第二十四条,“大一学年末相关专业非‘卓越计划’班专业排名前5名的学生,可申请加入‘卓越计划’班,每个专业不超过2个名额,经学院同意报‘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
现在开始对卓越班人员进行调整,为使调整正规有序,保证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格考核,保证卓越班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调整名单要进行公示。
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将人员调整名单(包括因本硕连读考核而退出卓越班的人员)报教务处注册与学籍科,经学校“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