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见附件1)进行校对,主要注意事项:
1.根据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案,对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学分、学时等进行校对。
2.已申请教学计划变更的课程,根据已获批的《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中的变更内容进行校对。
校对完成后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校对反馈表(见附件2),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6年9月29日(周四)下班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2016年9月26日
附件列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校对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校对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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