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的监考教师进行二级培训
1.时间:6月13-15日。
2.地点:学院自行安排,如需借用教室,请于 6月 13日 前联系教务科。 6月 13日 前各学院请将二级培训地点和时间上报教务科(jwckw@haust.edu.cn),教务科将安排老师检查。
3.培训内容参照一级培训会。
4.每位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培训(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招办要求,培训材料内部使用,禁止外泄),并签订责任书。(见附件)
5.培训结束后,将签到表和责任书交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