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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15:38  点击:[]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近期将启动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教师教学优秀奖通过教学比赛产生,教师教学优秀奖设立教学标兵、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评选范围

2016~2017学年在编在岗并承担校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预赛:12月4日—12月11日

第二阶段——决赛:待定

四、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严格规范。

(二)服从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三)参评学年内完成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学院本科平均教学工作量的70%。

(四)学年综合成绩(学院督导成绩×40%+学生评教成绩×60%)排名在本学院所有教师前50%。

(五)学院督导成绩和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不在本学院所有教师后10%。

(六)参评理论系列人员,学年理论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个人总教学工作量的50%;参评实验系列人员,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个人总教学工作量的50%。

(七)当学年每学期调(代)课不得超过8学时。

(八)当学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九)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优先考虑当学年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且成果显著者。

(十)对于获得过教学标兵或获得过两次(含)以上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评本次教师教学优秀奖。

五、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决赛阶段的组织工作。学院成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师参赛资格审核、预赛监督与指导、决赛推荐等工作。评选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赛:预赛须由各基层教学组织(已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案的)承办。各基层教学组织结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特点,组织本单位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进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的预赛,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预赛进行监督与指导。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赛结果,并充分考虑教师综合表现(包括爱岗敬业、完成教学任务、当学年教学效果、参与教学改革等情况),按名额分配(附件1)推荐获奖候选人,学院公示后,填写2016-2017学年学院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

第二阶段——决赛:学校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候选人员进行审核,并对推荐的一等奖候选人分别按理论和实验两个系列组织决赛。

第三阶段——比赛结果及公布:学校评选委员依据参赛教师决赛成绩,并结合评选学年其教学效果,确定本次比赛获奖名单,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公布。

六、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2016-2017学年学院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纸质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致远楼407室),电子版发至jkzx@haust.edu.cn。

2.对学院报送的获奖候选人,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该教师获奖资格,不再增补。

3.由于此次评选活动时间紧急,望各学院准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交,视为弃权。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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