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安排校对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校对,本次考试安排见教育管理系统。
2、第20周(考试周)有实践性环节的专业应在20周前由学院与教务科协商安排考试事宜。
3、请各学院将校对结果于15周周三(12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科。
联系电话:李老师 64231778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