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迎接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高等学校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的精神,现对教授和副教授上课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确保2017-2018学年教授和副教授都要为本科生上课。若有教授和副教授没有为本科生上课的学院请调整本学期教学任务,且于1月5日(18周周五)之前与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65626216。
2.为规范教学管理,多位教师承担一门教学任务的课程,务必在教学进度计划中详细注明不同授课时间段任课教师姓名。
教 务 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