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教师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继续组织首次任课教师资格审核。
一、认定对象
首次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即将从事教学工作、学院授课评价通过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2.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半年,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一年。
4.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要求
1.请各学院于4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的《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批表》(已交者不再报送)报至教务处质量科(致远楼407室),电子版发至:jkzx@haust.edu.cn。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首次任课教师资格认定试讲结果为“待定”教师需再次参加本次审核。
3.请各学院通知申请教师按文件《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教师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