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首次任课教师资格认定活动的通知》要求,集中听课安排如下:
一、试讲时间
4月25日 8:30 — 12:00;14:30 — 18:00
4月26日 8:30 — 12:00
二、试讲地点
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首次任课教师试讲安排表。
三、提交材料
试讲当天试讲教师请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校验,试讲结束后自行领回。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拟授课程的完整教案(纸质)及授课PPT(电子版)、完成的学生作业习题、拟出的两份课程试卷(含答案及评分标准)。
3.若授课课程含课程设计,需提交试做的课程设计资料,若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试作资料。
4.本人观摩学习的两位优秀教师的听课笔记(手写)。
5.参加教学环节的《指导记录手册》和《培养记录手册》。
四、试讲要求
1.授课时间每人45分钟,使用板书授课,每位老师准备三节授课内容,由评审组长随机选出一节进行授课。
2.每位试讲教师根据自己时间选取4位讲课教师观摩,填写观摩教师听课评分表(见附件),并打分,观摩结束后签名上交现场工作人员。观摩教师听课评分表自己下载打印。
3.试讲教师须提前30分钟候场,试讲开始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申请教师认真准备,经学校集中听课评定通过的教师方可办理入教师库手续,学校安排其为本科生上课;集中听课未通过的教师,一年后方可再次提出任课资格认定申请。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64230952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