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的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和省级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2日 15:3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58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校级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项目选题应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立项要求

(一)项目理念先进,能把握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当代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趋势,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能切实反映并服务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二)支持和鼓励与多所院校或多学院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

(三)我校业已研究过的内容不再重复立项,对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熟悉教学规律并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富于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重大、重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河南省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除外),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五)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校外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三、评审程序

(一)校级立项

1.申报和初评。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和初评工作,两个及以上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2.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推荐的项目汇总后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4)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k@haust.edu.cn。

3.格式审查。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不在规定申报范围、重复申报等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4.函评。采取专家审阅申报材料方式。

5.会评。专家组对函评阶段暂定的重大教改项目、重点资助项目和不立项项目进行复议(暂定的重大教改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需按会评要求准备PPT,并在会评当日8:00到达现场等待复议结果,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复议结果与函评结论有冲突的,以会评专家组结论为准。推荐参加学校会评的项目,采取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PPT汇报5分钟,专家质疑2分钟)、专家组评议方式,根据会评排序,按照立项指标择优遴选重大教改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经专家组审核后,最终确定重大教改项目和一般教改项目立项建议名单。

6.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学校对拟立项推荐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7.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省级推荐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将从本年度和上一届校级重大、重点教改立项项目中推荐上报(在符合省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四、时间安排

1. 2019年11月29日下午4:30前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2. 2019年12月1-3日学校组织函评与会评。

五、补充说明:1.因今年省教改项目分为本科(厅高教处)与思政(厅思政处)、就业创业(厅学生处)三类,学校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2.三类项目及本年度已立项的研究生类省级教研项目,主持与参与的人员要求是统一整体,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3.请拟申报省级教研项目教师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对口申报项目,并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