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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校级立项和省级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8日 16:02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9〕464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推荐

河南省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限额是2项。学校计划立项校级12项:重大1项目(可空缺)、重点3项目、一般8项目。从校级立项重点以上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立项原则、申报条件、立项范围、申报指南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执行,校级立项申报书及省级立项推荐申报书统一使用教育厅文件附件申请书格式。

三、申报方法及材料报送

(一)本次申报以教学院部、职能部门为单位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学校网站公示,择优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5: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haus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校级立项申请书按省级立项申请书填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并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袋子的正反面分别粘贴项目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目录)。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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