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584号)(见附件)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推荐办法
(一)申报资格。我校拟申报项目将从2017年、2019年校级拟立项及的重大和重点教改项目中遴选(2019年项目见立项公示通知,已立项为2017年省级教研项目的不能重复申报),申报项目须在《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内)范围内。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方式。省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推荐数量。2019年学校省级教改立项按省教育厅要求推荐20项(3项为单列指标),其中省级重大项目包含在学校申报总体限额内,省级重点以上项目不超过6项。
(四)申报要求。按省教育厅要求:校级领导主持的申报项目不超过推荐数量的30%,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推荐数量的4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校外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二、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在校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向学校推荐。学校只接受学院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申报表格式、项目组人员重复性和主持人职称职务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省教育厅要求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会议评审方式确定推荐项目。
(四)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在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于12月5日下午5:00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yk@haus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5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