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准确,请认真校对各专业在系统中的教学计划(见附件1,2),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内容
请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对对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年级、课程信息。如专业年级、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代码、学分、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院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是否存在课程遗漏。
二、注意事项
1.因教学计划变更,个别课程与纸质版培养方案不一致。
2.只进行校对工作,不做教学计划变更。
三、问题反馈
教学计划核对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校对反馈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1日前把教学计划校对结果反馈给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