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教师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河科大教〔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学校拟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首次任课教师资格审核工作。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即将从事我校教学工作,并已通过学院授课评价的首次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2.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半年,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一年。
4.新接受的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要求
1.请各学院于3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申请教师的《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批表》和《河南科技大学首次任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教育在线下载)报至教务处质量科(致远楼407室),电子版发至:jkzx@haust.edu.cn。
2.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首次任课教师资格认定试讲结果为待定教师需重新申请。
3.请各学院通知申请教师按文件《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教师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