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教学周共计19周,第19周为考试周。根据教学安排,所有的“考查课”和15周之前(包含15周)结束的“考试课”安排在非考试周进行。4月8日~4月18日由各学院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非考试周考试申请。
1.“需安排考试教室”的“考试课”,“考查课”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后提交,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无需考试教室”的“考试课”,“考查课”申请为不安排;“随堂考”的“考试课”,“考查课”申请为不安排,其中需增加考试教室的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后在教务处增加考场。
2.“字体显示灰色”的课程为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以上具体操作见附件。
联系电话:64231778
教务处
2021年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