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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校级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8日 15:34  点击:[]

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45 号)(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一流课程创优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加快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校级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数量15个。

(二)校级立项名额。各教学单位不限额申报,立项名额以申报整体情况决定。

二、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全校所有适合线上教学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若申报课程与已立项校级(含)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称或内容相近,学校不予重复支持,请相关教学单位协同共建共享。(已立项名单见附件2)

2.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团队(鼓励跨基层教学组织、跨教学单位组建课程团队)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教学能力水平和较高的潜心教学主观能动性,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3. 优先培育的课程范围:

(1)能够体现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地域特色的课程,如创新创业类课程、河洛文化系列课程、思政类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课程。

(2)课程资源已经在各类平台上线运行。

(3)鼓励跨基层教学组织、跨教学单位、跨学校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注:对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验收交流不合格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此次不可申报省级课程,负责人不可申请校级课程。

(二)建设要求

1.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要突出学校办学优势和行业特色,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课程建设标准请对照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3)。

2.强化应用示范和注重推广应用。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承担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和各教学单位之间共享共建,以用促建,不断提高建设质量,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教师精力,各教学单位要以在线开放课程为抓手,依托在线开放课程,让教师更多投入到积极探索开展翻转课堂、启发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课堂教学改革当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模式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其他说明

各教学单位应积极支持和督促课程团队开展建设工作,确保立项课程持续上线教学运行。对于正式立项建设课程,无论何种原因,只要不能按时并持续上线运行,学校将撤销课程立项建设资格、停止划拨建设经费并回收经费,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所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及教研教改项目,学校也将酌情减少相关教学单位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及一流课程认定的申报限额。

对于立项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在河南省在线课程中心上线运行。对2021年秋季学期仍未上线运行的课程,教育厅将取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资格,并对其课程负责人限制其2022-2023 年课程、教材等项目中的申报资格。教育厅将定酌情减少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及一流课程认定的申报限额,我校也会取消相关教学单位申报资格(其他未尽说明请详见附件 1)。

三、报送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申报书(附件4、6)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5、7)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到致远楼4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yk@haust.edu.cn。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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