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教室借用工作效率,自9月29日起借用教室将通过新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请及审批
1.学术讲座等学院活动:由活动负责教师提交申请,学院审批,教务处安排。
2.学生活动:由活动负责教师或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批,教务处安排。
3.补课或排考:由任课教师直接提交申请,教务处安排。
二、注意事项
1.教务处在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11:00处理各学院已完成审批的借用申请。
2.申请至少应于使用前一天在网上提交,至多只能申请提出之日一周内的教室。借用周六、日教室,最晚应在周四提出申请。
3.借用完成后如需使用多媒体临时卡请到各教学楼多媒体办公室办理。
各学院请于9月28日前报送本学院教室借用审批人信息(详见附件一)至教务处教务科(致远楼419)。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