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科大教〔2011〕78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2021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对往年立项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进行校级验收,到期验收项目共42项(附件1)。
验收要求:
1.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项目负责学院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学院预验收通过。
2.请项目负责人整理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一式一份):
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⑵《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原件;
⑶立项后签订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合同书》原件;
⑷《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⑸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的佐证材料(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⑹发表的论文等。
二、项目申报
根据学校2021年财务预算,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申报要求:
1.理工农医学科每个学院限报3项,其它学科每个学院限报1项。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在5000元以内。
3.填报《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
4.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立项应是基于实验技术理论、方法的研究或是实验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功能开发的项目,注重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优先考虑水平高、见效快、收益面大并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管理相结合的项目。
5.凡有未完成项目的学院,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16日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项目申请书、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提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校级验收和评审。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