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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7日 17:22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371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是2019年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校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

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9年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成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只接受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成果应排序推荐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二)各单位要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申报省级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2)进行推荐。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河南省和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三)推荐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需建设有成果展示网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二)做好政治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材料报送

(一)成果报送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3,校级也按河南省表格填写,学校推荐意见部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省级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4)。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一式5份,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5),一式1份。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并提交全部材料电子档(电子材料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命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推荐书/成果报告)

(二)单位报送材料

单位需提交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

以上纸质材料于1月4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到邮箱:jyk@haust.edu.cn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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