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教〔2018〕2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及时报送本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督导成绩、综合成绩、督导总结和督导情况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标准
教师每学年综合成绩由学生评教成绩和教学督导成绩组成。学生评教成绩已通过办公OA邮箱反馈给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督导成绩按各学院制定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执行;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70%+学院督导成绩×30%。
二、报送要求
1.督导成绩报送按照《20 -20 学年教学督导成绩汇总表》样表报送;综合成绩报送按照《20 ~20 学年学院教师教学综合成绩汇总表》样表报送;督导总结按照《20 -20 学年学院督导总结》样表报送;督导学时按照《学院教学督导员督导学时汇总表》样表报送。样表见附件。
2.督导成绩、综合成绩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总体评价,是教师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等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填报。学院报送本学年教师综合成绩覆盖范围应包含本学年所有承担本科生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各学院对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3.请各学院于9月13日之前,将学院教师教学督导成绩汇总表、综合成绩汇总表、督导总结和督导学时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jkzx@haust.edu.cn。
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