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疫情原因,本学期教学安排调整较大,考试周暂定为2023年1月3日-1月6日。本次非考试周、考试周考试不再统一划定结课周次,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结课情况与学生商定考试时间,并于10月20日-10月31日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截至10月31日未提交的,将默认进入考试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需安排考试教室的,由任课教师提交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已经网上申请过考试教室的、考试过的、无需考试教室的、随堂考的,申请为不安排;随堂考需增加考试教室的,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后(附件3)联系教务处增加教室。
联系电话:64231778。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