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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化学药品校内调剂的通知

2023年03月29日 08:2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的要求,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教务处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各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内清理出的长期闲置的废旧化学药品进行清运、处置,废旧化学药品种类、数量见附件。

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需要的单位,请在一周内联系实验室管理科,协调办理药品校内调剂。

办理手续时,双方均须双人到场、双人签字,做好出库、入库登记。

联系电话:64235138

附件:实验室现存废旧化学药品统计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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