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规范化,促进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拟定于2023年4月10日(第9周)起开展本科实验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
二、 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随机抽查相结合。
三、 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实验课表进行。
2.是否按规定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进行。
3.是否按照规定的组数开出实验。
4.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
5.实验现场是否整洁,有无影响实验因素,有无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照《实验教学专项检查评议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与学院沟通、交流,各学院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