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 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立项教材(详见附件2)。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教育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的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 (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立项文件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发挥教材建设主体责任,所在单位教材建设工作组要了解掌握本单位出版教材的整体情况,包括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编写理念与内容设计完成情况、教材特色与创新情况 (含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情况)、教材实践应用及效果等,并对编写团队成员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把好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确保省规划教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2.严格项目管理。本次省规划教材结项,按照通过验收、延期验收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期限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根据相关要求,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按照延期验收处理,给予6个月延期;延期验收的省规划教材应在延续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被撤销立项项目的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省规划教材项目,不得参与河南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相关教学单位要对未通过验收和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完善省规划教材的管理制度、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教学单位,给予倾斜支持;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教学单位,减少教材类项目推荐申报指标。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 号)(附件1)。
四、验收形式及材料报送
1.符合验收条件的教材
《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4)、已出版教材、教材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一式伍份,PPT汇报。
2.延期验收的教材
《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5)、《结项验收进度信息表》(附件6)、书稿各一式伍份,PPT汇报。
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相应申请表封面,汇报事项详见后续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24日前提交以上材料及汇总表一份(附件7),纸质版报送到致远楼41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k@haust.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