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河南省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20号)文件要求,为不断深化我省高校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精准衔接,提升现代化产业体构建人才和智力支撑能力,结合学校实际,为实现“十四五”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目标,现就学校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
“十四五”期间,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由规模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健全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体制,完善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实施黄牌专业预警减招、红牌专业停建停招,兜住专业建设质量底线绝不突破。到2025年,停招或撤销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专业15个左右,新增特需急需、新兴交叉、未来产业等专业10个左右,每年招生专业数控制在90-95个左右。
2023年度申报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优先考虑申报增设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新增特需急需、新兴交叉、未来产业专业点,突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列入河南省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见附件1)。
2. 原则上“减一增一”,先减现有专业(学院或学部内调整),再增新专业。
二、需求导向
各学院要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科学统筹分析论证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定位的契合性、与服务产业结构的适应性、专业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参考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见附件2),统筹考虑专业存量消减、增量优化,不断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
三、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决策部署,学校将开展现有设置本科专业条件基本情况调研、锻强提质优势本科专业备案抽检、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评价检查、新设专业首届学生毕业学年评估、低质过剩本科专业限期停招撤销等工作,深化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动态适应区域产业结构变化,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要。
四、研究论证
各学院务必高等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审慎研究谋划2023年度拟新增专业,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PDF 盖章版和 word 版电子稿)报送至电子邮箱jyk@haust.edu.cn。2023年度不申报新增设置本科专业的学院,仅填报第6项。
1. 学院增设专业申请与现有专业调减报告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
3. 新增设专业论证报告
4. 新增设专业对标《国标》分析表(见附件4)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6. 现有设置本科专业条件基本情况调研表(见附件6)
学校将组织专家结合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及重点产业链培育急需,统筹研究支持新增设置本科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