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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023年07月10日 08:55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221 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基地的创建遴选工作。

(二)坚持质量标准。各学院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勿滥,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重视劳动教育宣传,规范安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劳动教育基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四、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需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申报书、评分表、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致远楼413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jk@haust.edu.cn。

联系人:赵志强 李日顺 电话:64231952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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