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6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落实专业预备案制度,结合学校实际,为实现“十四五”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目标,现就学校2024年度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拟于2024年度申报新增的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于2023年提前向提交2024年度增设专业材料,2024年方可正式申报。次年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4年度申报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优先考虑申报增设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新增特需急需、新兴交叉、未来产业专业点,突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应符合“减一增一”原则,先减现有专业(学院或学部内调整),再增新专业。
二、需求导向
各学院要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科学统筹分析论证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定位的契合性、与服务产业结构的适应性、专业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参考2023年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统筹考虑专业存量消减、增量优化,不断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
三、研究论证
各学院务必高等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审慎研究谋划2024年度拟新增专业,并于2023年9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2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Word版电子稿报送至电子邮箱jyk@haust.edu.cn。
1. 学院增设专业申请与现有专业调减报告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
3. 新增设专业论证报告
4. 新增设专业对标《国标》分析表(见附件2)
5. 2024 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学校将组织专家结合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及重点产业链培育急需,统筹研究支持新增设置本科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