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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09:3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科大教[2011]76号)和《河南科技大学重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细则》(河科大教[2014]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2021年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直接参加省级鉴定结项)。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校级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结项,不再延期。

二、本次工作分结题和鉴定两个部分,各项目根据完成情况可申请结题或鉴定。

三、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完成立项申报书上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等内容,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包含成果附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

四、申请鉴定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具备至少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并已应用于教学实践等条件。

五、教改项目名称、项目成员、项目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相应的项目变更手续,并由项目所属单位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六、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或《河南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申请书》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子上)、《申请校级结题/鉴定教改项目汇总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haust.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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