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学院要认真研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和验收。
二、实践基地建设方式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采取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两种方式。已达到建设条件、实践教学效果优良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直接予以认定;立项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采取“先立项建设、后验收认定”的方式进行。立项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认定。验收采取学校自评、省教育厅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请各单位在申报时根据建设基础自主选择申报方式并注明。
三、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实习实践基地。
2.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教育基地、科学素养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含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
本次建设优先支持我省七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名单见附件1)等重点领域。
四、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限额申报1项。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教育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五、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6项。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份,支撑材料1份。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
(二)申请验收认定的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附件4)1份。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附件5)1份,支撑材料1份。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6)1份。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材料纸质版报送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jk@haust.edu.cn。每个申报实践基地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