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现就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含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危化品管理、使用人员是否参加线上或线下安全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现有危化品是否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购买前是否在教务处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经学校审核通过,严格执行专库专柜存放、领用归还登记,能够实时查询。
3.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购买是否在公安部门备案;严格实行“五双”管理。
4.危化品库房通风、防爆、防静电、防盗设施是否完善。
5.气体钢瓶是否实行挂牌管理、高压灭菌锅定期进行检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教务处备案并列入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
三、时间安排
11月27-29日为学院自查阶段,请各学院按照归口于11月29日上午下班前统一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发至教务处sysglk@haust.edu.cn或科技处hkdcxpt@163.com。
11月30日上午教务处会同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科技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