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确保实验教学有序、安全运行,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河科大教〔2014〕53号),启动对各单位所属教学实验室两年一度的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现有53个教学实验室。
二、考核年度
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三、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27日-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四、考核内容
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三个部分,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二。
五、考核方式
专家组按照分组实地考察实验室,查阅有关材料和数据,依据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打分。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所属教学实验室进行自评,在“学院自评”栏目打分,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在考核当天统一将已自评打分的《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表》(每个实验室1份)交与专家组,供专家组现场检查打分。
2.专家组实地考察实验室。
⑴学院集中汇报所属各实验室自评情况。
⑵实验室现场检查,通过查阅有关材料和数据,对实验室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反馈。
3.依据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实验室予以表彰。
4.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两年核算学院本科生培养竞争性绩效津贴的重要依据。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