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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科技大学201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推荐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年09月30日 18:35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河科大教〔2004〕26号)文件和《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7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河南科技大学2011年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一、奖励范围和要求

(一)奖励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是2009年以来经过校级(含)以上鉴定的教改项目。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效果显著。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直级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对于通过省级鉴定的教学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报校级特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高校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报校级一等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校内具有示范作用、并取得一定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报校级二等奖。对于只通过校级鉴定的教学成果,可申请校级二等奖。同时,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表彰。

二、奖励等级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一、二等奖,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并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有资格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8日~10月13日完成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工作。

2011年10月14日下午6:00前,各学院将成果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011年10月20日~10月24日学校评审和推荐。

四、材料要求

为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组需提供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及《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汇总表》。要求每个项目自备资料袋,资料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及参加人,背面粘贴《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汇总表》

各学院推荐校级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校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jyk@mail.haust.edu.cn

五、具体评审和推荐办法

申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答辩材料,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项目组回报,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名单,并推荐出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的项目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具体汇报答辩的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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