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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设立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11:50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见附件1)和《河南科技大学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河科大教〔20172号)(见附件2)的要求,在符合学校学科整体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注册,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与管理,要求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等实践教学环节师资)均须参加所在学院、教学单位内设的基层教学组织。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允许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有一年的调整期。

基层教学组织设立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学院可自行调整内容)和《河南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信息汇总表盖章后于201733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电子版发至:jyk@haust.edu.cn

教务处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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