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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6日 16:12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省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类评选。

二、立项和推荐名额

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立项名额为3名,每个学院限申报1人;省教学名师推荐名额为1名,从各届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

三、申报条件

校级教学名师和省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 非现任校级领导。

3. 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4. 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校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申报遴选程序

1. 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开展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和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2. 材料报送:各学院于62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3份,见附件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省教学名师申报需要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校级教学名师申报需要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发至jyk@haust.edu.cn ,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省教学名师材料还需于73-7日将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及附件,通过http://jxgc.open.ha.cn/选择“教学名师”上传。

3. 专家评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采用网络评审、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校级教学名师拟立项人选和省级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立项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校级教学名师立项结果,省教学名师人选推荐至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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