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科大教〔2011〕78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启动2017-2018学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项目要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发展的需要,提倡基于创新创业理念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
2.项目可以是实验技术理论、方法的研究或实验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功能开发,并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
3.项目申请中应说明其增开的实验项目、水平及受益面,以及项目完成后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优先考虑水平高、见效快、受益面大,并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管理相结合的项目。
二、资助金额
项目的完成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每个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控制在5千元以下。
三、申报要求
1.综合考虑学院拥有的设备值、完成的实验教学任务量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确定各个学院限报项目数量(见附件1)。
2.凡有拖期项目的学院,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立项。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立项。
3.申报人员请填写《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11月10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电子版至:sysglk@haust.edu.cn。
4.学校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