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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学期课程考核的温馨提示

2017年12月18日 16:58  点击:[]

为了不断推动我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使课程考核更有利于“双创”人才的培养,进一步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细则》等文件,鼓励任课教师积极探索从结果、知识考核到能力、素质考核的转变,开展考试改革。本学期考试周将全面执行相关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现将学校相关规定要点提示如下:

1.考试课的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一般情况下,含有实验的课程或有大作业的课程,平时成绩不低于30%;无实验或实验已单独设课的课程,平时成绩不低于20%。

参与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改革的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由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确定。

2.考试课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按整数记载,考查课和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或百分制按整数记载,取消二级分制。

3.教研室或系对期末考核成绩应进行分析,对不及格率超过25%或优良率超过80%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试卷分析》中进行重点分析,不再填写成绩分析报告。

4.近期修订的相关文件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也进行了重新认定,其中考试作弊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2)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处分已解除、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不含)以下的。

望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积极落实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我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顺利实施,落实到位。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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