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长:
请各学院统计2017年度教师参加各种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1.学院对教师获奖进行初步认定,把通过认定的获奖情况填入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收集相关获奖证书。
2.各学院于2018年1月30日前把表格(学院盖章)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教务处办公室。
由工会和教务处对获奖情况进行复审。
教务处 校工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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