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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监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17:3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召开的关于教学质量监控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修订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该督导办法应包含学院督导组织的组成、职责、工作程序,督导成绩的构成、各构成部分间的权重分配和评价标准等。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应以学院文件形式发布。

二、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师综合成绩

依据文件《河南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教〔2018〕28号)规定,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70%+教学督导成绩*30%。学院上报的2017-2018学年综合成绩应包含当学年学院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督导成绩,督导成绩仍以本学期初学院提供的成绩计算。2018-2019学年开始,教学督导成绩计算按各学院新制定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执行,评教成绩以学校下发经学院核对的成绩为准。

学院根据计算的综合成绩按文件要求划分质量考评等级。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在学院前40%(含)者认定为当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综合成绩在所在学院40%(不含)—70%(含)者认定为当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良好;综合成绩在70%(不含)之后者认定为教学质量考评合格;综合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者,认定为当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文件中涉及到的其他不合格项由学校审核认定。

三、要求

请于12月21日前将《xxx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和“2017~2018学年学院教师教学综合成绩汇总表”纸质材料报至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jkzx@haust.edu.cn。

                                         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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