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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信息核准监护人信息补录的紧急通知

2019年02月26日 10:42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在籍学生: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就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核准补录对象及原则

学校全部在籍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保在校生人人有籍、学籍准确,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完整、准确。

二、核准补录方式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网站一,网站二)— 学生学籍 — 学籍档案 — 增改基本信息 — 点击家庭成员—录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带星号项目为必填项。如录入错误可双击该条信息删除重新录取入。

三、信息录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日中午12点。

四、相关说明

本次信息补录时间紧迫,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信息补录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不涉及个税的学生可以不填报,具体为自愿原则,相关说明及问题解答参考《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指南》(附件1)。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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